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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敬泽律师受邀参加第七届“中国执行论坛”

k8凯发天生赢家·一触即发律师事务所发布日期:2016-08-26

      2016年8月18日、1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中国行为法学会执行行为研究会联合主办,由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承办的第七届“中国执行论坛”在辽宁省本溪市举行。k8凯发天生赢家·一触即发北京办公室合伙人孙敬泽律师受邀出席并作为律师行业代表发言。

      本届“中国执行论坛”由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第一巡回法庭庭长刘贵祥主持论坛开幕式,由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孟祥主持主题发言。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缪蒂生,中国行为法学会执行行为研究会会长宋朝武分别致辞。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中国行为法学会会长江必新在会上指出,基本解决执行难实质上不是一场再次开展的清理积案活动,而是两到三年以后恒久的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不仅仅是人民法院自身竭尽全力解决执行难,而且是要取得全社会对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支持和认同;不仅仅是用两到三年消灭现有的执行积案,而且是要保证两到三年后不再有积案发生。要实现上述目标,根本的是要构建一套优良的执行制度。

      作为一名从事了近二十年执行工作的资深律师,孙敬泽律师表示,近年来法院的执行工作已有了显著的进步,应为最高法院执行局及各地法院执行系统的同志们长期以来在执行工作中的不懈努力点赞!但要实现周强院长提出的“两至三年解决执行难”的目标,还面临着重大挑战!孙敬泽律师建议:一,法院执行程序不要大包大揽,应加大正确宣传“执行难”与“执行不能”的区别,帮助当事人树立商业风险自负意识和加强执行举证责任意识。二,在诉讼立案、执行立案前可两次对当事人充分提示和告知风险,并加大对财产保全制度的推动,引导当事人在诉讼中通过财产保全降低执行不能的风险。三,提倡在执行程序中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律师的作用,加强广大律师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参与。通过建立执行信访、第三方评估、执行调解员等配套制度对终结本次执行案件和僵尸执行案件等进行分类、分流。四,解决执行难的司法理念,就是要倾向债权人,实现效率优先和公正的平衡,加大力度清理执行僵尸案件。对于执行敏感案件就是要敢于亮剑,对难执行的特殊群体进行自上而下的威慑,同时加大对优秀执行案件的宣传!孙敬泽律师总结道,周强院长提出的法院解决“执行难”不仅是为法院解决某个局部问题,而是通过解决“执行难”大力推动中国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因此,解决“执行难”不仅是法院一家的事,更需要全社会各个政府部门、各个群体的共同努力(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这其中当然也包括律师群体。执行工作既是律师的专业代理工作,也是律师应尽的社会责任。律师应与法院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共同通过解决“执行难”推动中国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这也是律师行业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拓展律师业务的有机结合!孙敬泽律师的发言得到了与会法院执行系统领导和学者的一致赞同。

      本次论坛总结交流了各地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纲要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分析研究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围绕“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处置机制”与“执行分配问题及对策”主题,对“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中遇到的实践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以期得到科学有效的解决方法,从而为解决执行难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全国部分省、市、自治区高级法院执行局长、执行业务骨干和特邀专家、学者等100余人参加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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