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8凯发天生赢家·一触即发律师事务所发布日期:2014-11-19
自《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新规》”)于2014年8月21日正式出台后,私募投资基金的立法与监管发生重大变化,应各金融机构和资管机构的邀请,k8凯发天生赢家·一触即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邹菁律师在近两个月内分别为中诚联盟、财通资产、金元百利、大唐财富、利得财富等机构进行了“《私募新规》后,私募投资基金的立法监管及风险防范”的法律培训。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五部分,(一)近期私募投资基金的新规总结;(二)私募投资基金的立法监管;(三)私募契约基金的挑战与机遇;(四)私募投资基金的风险防范;(五)私募投资基金与非法集资。邹菁律师从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的立法历程出发,通过对相关重要条文的梳理来解读《私募新规》的重要制度,并深入分析今后监管模式将从功能监管和机构监管并存转向适度监管和功能监管。私募新规的出台伴随着我国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的破局,但其迎来重大发展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团队优势不明显、操作细则缺乏等方面的挑战。最后邹律师通过案例分析的方式展示了私募投资基金风险防范的关键点,并阐述了业内广泛关注的私募投资基金与非法集资如何划清界限。
2014年是私募投资基金领域出台相关法律规定最为频繁的一年,邹菁律师团队以培训的方式,身体力行建议各大资产管理机构,充分解读现有法律法规中的核心条款,并进一步分析监管机构的监管方式及其演变,在大资产管理的行业潮流中,从各个层面上做好风险防范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