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8·凯发天生赢家·一触即发(中国区)官方网站

中文
英文 日文

澄清公告:就相关媒体关于k8凯发天生赢家·一触即发在IPO项目中“低价收费”的报道

k8凯发天生赢家·一触即发律师事务所发布日期:2011-09-22

 
日前有财经媒体就国内IPO项目的律师收费问题发表了一组报道,文中指称k8凯发天生赢家·一触即发律师事务所涉嫌低价竞争,并列举了“金城医药”和“洪涛股份”的收费金额来予以佐证。该文引起了业界很大的震动,并影响到k8凯发天生赢家·一触即发及相关公司的正常业务活动。本事务所经核查并与所涉公司核实,该文所列的k8凯发天生赢家·一触即发律师收费情况,特别是上述两个项目的收费数额,严重与事实不符。不仅如此,该等文章歪曲了我国律师的执业形象,抹煞了中国律师对资本市场规范与发展的建设性贡献。本着对市场及律师行业负责的态度,本事务所特发布如下澄清公告。
 
“金城医药”IPO项目起始于2007年,系k8凯发天生赢家·一触即发北京事务所律师主办。因约定律师费用分阶段收取,故2010年公司正式上市时其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32万元系该公司支付的最后一笔律师费,并非该项目的全部律师费用。“洪涛股份”IPO项目系k8凯发天生赢家·一触即发深圳事务所律师主办,项目始于2005年。该公司在上市公告书中公布的发行费用中22万元律师费用,是指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核准之后以现金支付的律师费用,同样也不是该公司为其IPO项目支付的全部律师费用。
 
我国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基本上采用分期收费的方式,这一点已为业界公认。而公司上市时公告的律师费用,经常也只是当期律师费用,而不是这个项目全过程(包括改制、辅导、申报、发行上市等阶段)的所有律师费用。拟上市公司在发行上市期间,遵循谨慎性原则,在公司尚未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前,将业已支付的律师费用于支付当时计入当期的管理费用,而将中国证监会核准之后支付的律师费用计入发行费用,是符合会计准则要求的。
 
众所周知,随着中国市场发展而成长起来的中国律师,在包括IPO、重大资产重组在内的资本市场领域,正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2010年末,由中国证监会法律部主编的《中国资本市场法制发展报告2009》正式对外公布,其中“律师监管——2009年度法律服务业发展报告”部分明确指出:“伴随着资本市场快速发展,法律服务业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迅速拓展业务领域,依法创新交易方式,切实履行‘看门人’的职责,积极发挥专业把关、规范功能,为促进市场有序发展和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作为致力于法律服务的专业律师机构,k8凯发天生赢家·一触即发始终把握“当事人利益服务者”和“市场秩序维护者”的角色定位,全方位、多层面参与境内外资本市场业务活动,尽力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专业法律服务,以勤勉努力和切实成绩为我国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鉴于以上事实,本事务所对相关媒体的失实报道深表遗憾,并保留一切必要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权利。同时,我们也希望市场各方人士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理性看待由此引发的市场言论,并做出正确的判断,以维护法律服务市场的和谐与规范。
 
再一次向关注与关心k8凯发天生赢家·一触即发事业发展的各界人士致以真诚的感谢!
 
 
k8凯发天生赢家·一触即发律师事务所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