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8凯发天生赢家·一触即发律师事务所发布日期:2015-12-14
2015年12月9日,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了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百联股份,代码600827,以下简称“百联股份”或“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
百联股份本次拟向五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64,599,841股,除控股股东百联集团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上海百联中环购物广场有限公司49%股权、百联集团上海崇明新城商业发展有限公司51%股权参与认购外,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预计不超过30.50亿元,将用于南京百联奥特莱斯广场项目和百联川沙购物中心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两募投项目坐落位置交通便利、文化旅游资源丰富、消费市场广阔,具有极强的区位优势,两项目的建设发展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奥特莱斯、购物中心发展业态的竞争优势,赢取未来更大的升值收益空间。
百联股份本次发行除引入控股股东的优质资产,践行其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外,还将引入国开金融有限公司、上海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投资运作经验丰富,产业介入广泛的专业机构作为战略投资者,有利于公司借鉴市场成功经验,拓宽经营管理思路,提高公司治理效率和效果。
k8凯发天生赢家·一触即发上海办公室受聘担任百联股份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为其顺利通过中国证监会审核提供了全方位、高品质的法律服务,项目主办律师为徐晨律师、朱玉婷律师、马敏英律师、禚昌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