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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电子”)日前发布公告,2013年3月29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2013年第32次会议审核通过了航天电子的配股申请。本次配股拟按照每10股不超过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以航天电子截至2012年6月30日总股本811,040,784股为基数测算,预计可配股份数量不超过243,312,235股。航天电子控股股东中国航天时代电子公司及其子公司湖北聚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承诺以现金全额认购其可配股份,募集资金额不超过150,000万元。k8凯发天生赢家·一触即发上海办公室受聘担任航天电子本次配股的发行人律师,为其提供全面周到法律服务,经办律师为刘维律师、陈枫律师、朱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