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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6月25日,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第97次会议审核,兴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申请获得通过。
兴业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全国创新类公司,经营范围涵盖自营和代理买卖、承销和上市推荐、投资咨询、委托资产管理、网上委托业务、发起设立投资基金等。
本次发行前兴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为193,700万股,本次发行不超过26,300万股(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1.96%),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220,000万股,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扩展相关业务。
本集团上海办公室受聘担任此次发行的发行人律师,为客户提供严谨、专业的法律服务,具体经办律师为刘维律师、孙立律师、方祥勇律师、唐银锋律师、林雅娜律师、黄艳律师、杜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