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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6月11日,经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核,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申请获得通过。
公司目前主要从事两大业务:公司自身及下属的 11 家子公司主要从事笔类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控股子公司老凤祥有限主要从事金银珠宝首饰类产品的加工和销售。本次交易前,公司持有老凤祥有限50.44%的股权,黄浦区国资委持有27.57%的股权。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对老凤祥有限的股权比例将升至78.01%,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公司对金银珠宝首饰类业务的控制能力。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黄浦区国资委的持股比例将有所提高,有利于公司形成较为稳定的股权结构,降低其被恶意收购的风险。
本集团上海办公室受聘担任此次发行的发行人律师,为客户提供严谨、专业的法律服务,具体经办律师为方祥勇律师、叶瑛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