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WTO)规则谈判委员会主席在2007年11月30日首次散发了《反倾销协定》和《补贴与反补贴协定》修改草案的主席案文,并于12月12-14日开始在日内瓦召集各方成员以主席案文为基础进行密集磋商。主席案文试图在吸收各成员提案意见的基础上,寻求各方妥协。
但是,由于许多成员要求对适用多年的《反倾销协议》和《反补贴协议》作较大幅度的修改,主席案文受到各成员国高度关注。各成员国在“归零”(无倾销的销售差价是否可以抵消有倾销的销售的倾销幅度)、措施强制日落(10年内必须终止实施)、低税原则(征税幅度不超过消除损害所必要的幅度)、反规避(是否可以将反倾销措施扩大适用于其他产品和国家)、渔业补贴等问题上存在的深刻矛盾。我国也积极地参与了谈判,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本集团合伙人李黎律师自世界贸易组织(WTO)发起多哈回合谈判以来,一直受邀参加中国商务部主办的反倾销/反补贴规则谈判咨询研讨会。日前,商务部公平贸易局正式颁发聘书,聘任我所李黎律师为“WTO多哈回合反倾销反补贴规则谈判技术顾问小组”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