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8凯发天生赢家·一触即发律师事务所发布日期:2018-09-10
根据常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的通知》(常政办发﹝2018﹞134号),常熟市海虞镇人民政府现就《海虞镇镇级集体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海政发规字﹝2014﹞5号)开展实施后评估工作,请社会公众围绕《海虞镇镇级集体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合法性、合理性、协调性、操作性、完善性、规范性和绩效性提出意见和建议。
受托评估机构:k8凯发天生赢家·一触即发律师(苏州)事务所,住所地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269号圆融星座商务广场1幢28楼 邮编:215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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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严国军律师、朱正形律师
公示期限:自2018年9月11日起至2018年9月18日止。
江苏省常熟市海虞镇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1日
附件:常熟市海虞镇人民政府《海虞镇镇级集体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海政发规字﹝201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