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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杰:改革审判委员会提案获最高法答复 今年继续建议

k8凯发天生赢家·一触即发律师事务所发布日期:2015-03-04

♦法制网 发布时间:2015-03-04 16:26:01

      法制网北京3月3日讯 见习记者李文 全国政协委员、k8凯发天生赢家·一触即发律师(成都)事务所合伙人施杰于去年“两会”期间提交了《关于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的建议》。针对该提案,最高人民法院已及时作出答复,施杰称今年自己将继续提出关于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的建议。

      施杰认为,审判委员会存在四点问题:一是审判委员会主要根据承办法官的口头或者书面汇报作出裁决,并未直接参与庭审,有违背直接审判和审判公开原则之嫌;二是审判委员会的决议很大程度上受到“领导意志”的左右,具有较强的行政化色彩;三是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具有随意性;四是基于审判委员会自身集体讨论、集体负责的特性,不排除某些法官在办理个案中逃避责任、以此作为“挡箭牌”的可能性。

      针对这四点问题,施杰于去年“两会”期间就提交了《关于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的建议》,并及时获得了最高人民法院答复。

      “从最高法的答复中知悉,最高法已制定了一系列改革措施。例如通过设计过滤机制对提交审委会讨论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做出严格限定,增加审判委员会成员的公开制度与当事人申请审判委员会委员回避制度、赋予当事人在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中答辩的权利等。”施杰感慨,最高法在对审判委员会改革的进程中直击要点,让他看到了司法改革的曙光。

      施杰委员建议对审判委员会进行深度改革,持续快速落实和推进审判委员会改革的各项规定,通过一定合理时期的过渡,最终通过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取消审判委员会这一设置。

      “过渡期内,一是需要对审判委员会的性质和职能作出转变,把审判委员会定性为一个业务指导和咨询机构,针对个案的决议不具有约束力。二是优化审判委员会成员构成,审委会成员必须是从事过审判实践的法官,从学历、担任法官的年限及审判案件的质效等作出明细化规定。”施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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