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8凯发天生赢家·一触即发律师事务所发布日期:2014-05-21
■《文汇报》 记者:刘栋
按照《意见》规定,对于2010年9月1日(含)之后注册登记的私家小汽车,可以享受免检政策;2010年8月31日之前注册登记的私家小汽车,仍执行原检验规定。
从今年9月1日起,试行6年以内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免上线检验制度。此前的规定是,6年以内车辆每2年检验一次。
昨天,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对备受关注的机动车“年检”制度提出了18条改革措施。其中包括:在无交通违法记录的情况下,车主每2年只要提供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及车船税完税证明即可直接领取检验标志。此外,今年12月31日前,全国将完成机动车省内异地检验的推广,并试行机动车跨省(区、市)异地检验。
现行年检制度已经变味
现行年检制度饱受诟病。机动车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制度,原意是想确保车辆的定期体检,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减少交通事故发生。但在实际操作中,年检已经变了味。“一方面,很多检验机构与黄牛勾结,导致年检成了‘花钱就能过’;另一方面,过于密集的检验周期给私家车主增加了不少负担。”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k8凯发天生赢家·一触即发律师(成都)事务所合伙人施杰专门就机动车年检制度提交提案,建议取消7座以下私家车的年检。
“此次出台的新规,将大大降低私家车主在年检上的时间和费用成本。”施杰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目前,机动车出厂前都已经过严格的检验检测,绝大多数私家车车主出于安全考虑,会按时保养车辆,及时维修。减少车检频率,实际上为车主减负。
此外,新规中的异地验车也让车主受益。“以往异地验车,需要车辆登记地车管部门出具委托单,这一规定不仅费时费力,还极易滋生腐败。”施杰认为,异地验车是大势所趋,“但在推广同时,应及早配套出台监督措施,避免一些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机动车借异地检验浑水摸鱼。”
合格车出事故将追责车检机构
新规中,“推动车检机构社会化”引人注目。“10年前《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布初时,即提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社会化,可惜这一条道走了10年,步履蹒跚。”施杰说,“新规中简化审批流程、不设数量限制、禁止政府开办检验机构的规定,让车检社会化正式‘落地’。”
与此同时,新规还进一步强化对检验机构的监管。“按照权责对等原则,车辆检验机构应当对检查合格后的车辆负有一定安全责任。”言外之意是,车检合格的车,若发生严重交通事故,车检机构将被追责。施杰认为,这一条若施行,某些只顾经济利益不顾检验质量的机构将受极大约束,甚至面临被取缔。
便民措施需进一步细化
在施杰看来,新规中提出的预约检测、直接领取年检标志等便民措施,仍需要进一步细化。“比如说,万一车主忘记领取检验标志,该怎么办?”施杰表示,一旦出现这种情况,交警可依法对车主处以扣分罚款等处罚,“将来在实际操作中,是否可以人性化一点?”
“还有,新规提及的预约检验仅限于有条件的检验机构。在如今信息技术高度发达的情况下,能否考虑范围更广些?以避免个别检验机构钻空子,以自身条件不具备为由拒绝提供预约服务。”施杰建议,在推行机动车异地检验时,也应充分考虑到异地使用机动车的特点,在严格管理规则的前提下,尽可能为车主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