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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宋薇萍/上海报2013-12-11
中国企业要“走出去、引进来”,并购是一条捷径。在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带来的契机下,并购市场将会出现哪些新格局?国内外企业并购迎来什么样的新机会?今日在上海召开的“中国并购2014:站在新的起跑线上”论坛上将就此展开讨论。而在论坛召开前夕,上证报记者采访了百业并购融资论坛主席、k8凯发天生赢家·一触即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费国平。
并购将会越来越多
记者: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多维度立体化改革,将有助于清除市场壁垒。在此背景下,您认为并购市场将会出现哪些新格局?上海自贸区建设将给企业并购带来哪些机会?
费国平:中国并购市场相对中国经济总量和产业整合需求来说还非常小。三中全会明确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清除各种市场壁垒,有助于不同形态的企业公平获得准入机会和各种并购所需资源。而随着负面清单管理适用范围的扩大,更会激发境内外市场参与中国并购的活力。
这几年并购形式也已发生变化,不再以完全或绝对控制为主要手段。而是更广泛、更灵活地进行股权或资源组合,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并购也会越来越多。
做足“开放”和“自由”文章
记者:上海自贸区运行两个多月来,开局良好,一系列制度创新相继出炉。您怎么看这些成效,您对自贸区发展有什么建议?
费国平:上海自贸区要“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而这些经验还要能可复制、推广。满足这个要求和改革发展目标,不仅对外要扩大开放,对内也要扩大开放;不仅对外投资和贸易要更“自由”,对内投资和贸易也更要“自由”,否则难以具备“全面深化改革”和在全国复制、推广的价值。所以,建议:
一、自贸区建设要尽快从对外开放和金融等局部改革方面,向全面和有利于实体经济发展方面突围。只有在内外两个“开放”和“自由”上下足功夫、做足文章,才能试出有价值的经验。
二,根据自贸区总体方案,自贸区最核心的任务之一,就是转变政府职能,在这方面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从现实可行的角度来看,我认为,首先要做政府的定性和定位,之后再做定量及划分管辖范围;在合并事权、减少事权方面,部门和地方的法律空间还很大,不能仅仅满足于合并机构、合并办公;在“无为”但有效方面,也应有很大作为。如政府退出后,制度建设需求量巨大,仅仅靠政府的有限资源很难在方方面面完成制度研究和起草,政府只有通过与市场的广泛合作与协商,才能适应自贸区建设的需要。
三,好的营商环境至少包括便利化措施、法治政府、有法治的市场。我建议自贸区的法治建设,应当重点围绕法治政府展开。不仅法庭、检察院进自贸区,监察特别是效能和反腐监察更要进自贸区。这些部门重点要能高效、有效、有为地处理平等主体间的商业纠纷,鼓励由仲裁机构仲裁,法庭管好各类型的侵权纠纷。必要时应当设立行政法庭,专司行政纠纷和行政侵权。
围绕并购改革应更容易
记者:作为一名在并购行业颇有影响力的律师,您最关心自贸区哪方面?
费国平:上海自贸区没有税、地、钱等方面的政策优惠,只有靠制度创新。换句话说,自贸区的发展要靠深化改革和商业机会来吸引企业。所以我最关心自贸区能为企业提供什么样的功能和作用,能给别人带来什么样的商业机会?
自贸区的境内关外、金融改革、服务于实体经济和“引进来”“走出去”等定位,在促进企业通过并购转型升级、创造价值和提升竞争力方面,应该大有作为。相比较人民币自由兑换等改革,围绕并购有关的改革其实要容易得多。我们希望自贸区下一步能在以下方面有所作为。
如,无论是海外并购,还是外资并购,影响交易、效率和成本的两类重要因素(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除外):一类是跨境引起的外汇和商务部门的监管,一类是经济管理部门的行政审批措施。外汇完全可以通过分类,采取备案、授权和窗口前移等措施,通过事后监督,提高交易的自由度和效率。商务部门的监管一个是反垄断,一个是跨境并购的外资审批;实行负面清单后,进来的完全可以采用备案制,出去的更没有审批的必要,备案即可。
再如,自贸区的离岸地位,完全可以为跨境并购提供SPV注册和操作平台。如果自贸区能在信贷、资本流进流出方面、公司合并与分立方面做些配套,便能吸引境内外大量企业,并带动境内外专业服务、信息服务机构加入自贸区。
另外,服务于实体经济是自贸区的重要功能。后者要为资源要素优化配置,为中国企业向高附加值发展,全面深度融入全球经济发挥作用。这就需要自贸区围绕境内和区内企业、境外企业之间,自由配置生产要素,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打造一个自由港。如果离开了境内区外和境外企业的参与,仅仅为区内企业服务是不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