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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植/21世纪经济报道 2012-03-09
自2010年8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以来,国内并购市场迎来快速发展期。
清科集团数据显示,去年中国并购市场共完成1157起并购交易,已披露价格的985起交易总金额达669.18亿美元,较2010年622起案例增幅高达86.0%,并购金额增长92.3%。
“随着并购交易活跃,并购融资趋于多元化、企业并购审批效率偏低导致并购成功变数提高,中国企业海外并购面临不公正待遇等情况日益突出。”全国工商联并购公会执行会长费国平向记者表示。
目前,一份由费国平等全国工商联并购公会委员会成员撰写的提案,经全国工商联向两会提交。上述提案建议相关部门允许为并购行为公开和非公开发行高收益债券,便于引导更多民间资本参与并购融资,同时提出建立并购反垄断审查豁免行业和企业名单,提高并购交易审批效率,并尽快设立一个海外并购投资保护委员会,为中国企业参与全球并购投资创造安全的环境。
“为国内企业并购行为提供高收益债券融资工具的想法,并购公会已酝酿多年,今年正值相关部门计划放行高收益债券,提案希望高收益债券能为国内并购行为带来多元化融资渠道。”费国平指出,由于国内企业并购行为仍主要依赖银行贷款融资,但银行基于信贷风险考量,把并购贷款优先投给国有企业,往往造成民营企业并购缺乏有效融资渠道。一旦通过定向募资等形式发行高收益债,相当于打开民间资本参与并购的大门。
对于建立并购反垄断审查豁免行业和企业名单,费国平则直言国内企业并购所面临的层层审批及潜在的反垄断调查,已悄然加大并购变数。
“如吉利收购沃尔沃,收购款接近20亿美元,除面临多国反垄断调查,国内相关部门也会介入市场份额测算等调查,都可能给这起并购案带来不确定性。”费国平透露,上述建议的初衷,正是希望简化国内大型企业的并购审批流程,以扶持一批高科技行业龙头企业快速成长。
“但被纳入反垄断审查豁免的行业或公司,并不是以此逃避反垄断法的相关监管要求。一旦这些企业在收购兼并后出现市场垄断迹象,可由相关部门要求企业强行分拆或高额罚款等方式,迫使它必须遵守相关反垄断法规。”费国平表示。
而尽快设立一个海外并购投资保护委员会的建议,则是针对中国企业在海外并购过程所遭遇的各种不公正待遇。
记者了解到,目前有些国外企业认为中国企业海外并购期间在结汇付款方面需要层层审批,要求国内企业必须在收购报价提高10-20%,作为收款风险保证金。
“海外并购投资保护委员会的设立目的,就是通过多部委的协调,一方面提高中国企业海外收购的结汇审批效率,降低企业海外收购总成本,另一方面则为中国企业海外收购创造公平的环境,尤其是通过各国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减少中国企业海外收购时遭遇的各类审查环节。”他强调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