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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17日,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短期融资券项目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核准(中市协注 【2009】CP126号)。根据注册通知书,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20亿元,注册额度有效期2年。在注册有效期内,公司可分期发行短期融资券,首期短期融资券在注册后2个月内完成。
“小商品城”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自身经营活动的流动资金需要,补充营运资金并改善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 本集团杭州办公室受聘担任本次发行的发行人律师,为本次发行提供严谨、周到的法律服务,经办律师为徐旭青律师、邱志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