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易所推出“上证公司治理板块”,本集团执行合伙人吕红兵律师受聘担任评选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附:上海报《上证所推出“上证公司治理板块”》
上证所推出“上证公司治理板块”
■记者 王璐/上海报 2007年12月19日
为促进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不断完善和资本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上海交易所日前正式推出“上证公司治理板块”。该板块目前确定了199家样本股公司,中证指数公司已以这些公司为样本编制上证公司治理指数,并将于2008年第一个交易日正式发布上证公司治理指数。该指数基日为2007年6月29日,基点1000点。
上证公司治理板块的推出,经历了长期的酝酿与准备。早在2002年,上证所就开始研究国际经验,酝酿推出公司治理板块。2005年,上证所内部对公司治理板块的设立形成了完整的设想。
2007年9月,公司治理板块评选专家咨询委员会正式成立,《上证公司治理板块评选办法(征求意见稿)》对外发布,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10月9日,《上证公司治理板块评选办法》正式发布,并接受上市公司自愿申报。截至2007年11月2日,上证所共收到255家上市公司的有效申报材料,并将这255家公司进行社会公示,接受公众评议。目前,该所已完成公司治理板块专家咨询委员会评议,确定了199家治理板块样本股名单(见附表)。
据了解,为了准确客观地评价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状况,广泛地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上证所此次精心设计了上证公司治理板块的评选方法。这一评选方法具有这样几个鲜明的特点。
第一,设计了符合中国公司治理实践的评价指标体系。根据《公司法》、《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基本原则,并结合国内外公司治理改革的实践和最佳做法,选定了四大类指标,分别是经营合规性指标、股东行为类指标、董事与高管类指标和信息披露类指标。这四大类指标中共包含20个具体标准,涵盖了公司治理的主要方面。特别评议机构和专家咨询委员会根据这20个标准进行评议,确定上证公司治理板块样本股。
第二,采用了自愿申报原则。上市公司自愿申报是否进入公司治理板块,是对过去上市公司治理改善被动适应规则的一个改变,有助于推动上市公司自觉地审视自身的治理,自觉地向更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转变。业内人士认为,“好人举手”原则形成的公司治理板块,自律作用更强,市场形象也更好,在进行再融资、购并等方面,都更容易得到市场的认可和政策的支持。
第三,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公司治理板块的评选。公司治理板块评选工作小组初步审查申报上市公司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后,将符合条件上市公司的申报材料在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公众评议,使得广大公众投资者可以积极参与这一过程,推动全体市场参与者共同关注公司治理。此外,上证所邀请了中信、国泰君安、申银万国、海通等专门研究机构成为上证公司治理特别评议单位,对申报公司的治理情况予以评议,并邀请专家、学者组成公司治理板块评选专家咨询委员会对评选方法、评选过程和评选结果进行审议,从而保证了评选过程的客观性和规范性。
据上证所有关人士表示,推出公司治理板块的根本目的,是希望促进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推动投资者理性投资。一方面,上市公司自愿申报进入该板块,意味着这些公司愿意接受更为严格的公司治理要求,并接受投资者和社会的评议和监督。因此,进入公司治理板块将成为上市公司进一步健全公司治理的推动力,从而以更大的力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另一方面,国内外大量实证研究表明,公司治理水平与公司经营业绩之间有着很强的正相关性,投资者也愿意为治理良好的公司支付更高的溢价。从中国资本市场的情况来看,投资者和市场对公司治理还没有形成强有力的约束,在投资决策中对公司治理的重视程度也还不够。上证公司治理板块和治理指数推出后,基金公司和公司可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发指数基金、ETF等相关产品,为投资者提供强调公司治理质量的长期投资工具。这些投资产品的推出,也将进一步强化价格与公司治理的联系,形成市场与公司治理的积极互动,有利于推动股东积极作为,强化投资者对公司治理的监督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