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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时报2013年12月27日
劳动关系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最基本的社会关系之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加快劳动立法步伐,现已初步形成以劳动法为主体、多层次法律规范并存的劳动法律体系,为协调劳动关系提供了有力法律保障。但随着改革开放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我国现行劳动法律制度的不完善问题日益显现。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依法治国方略,亟待我们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深化改革,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建议:
一是健全劳动法律体系,从源头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重点推动企业工资支付、工资集体协商等方面的法律制定,在制定就业、分配、社保等政策时,充分反映职工群众利益诉求,促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制定符合国情的社会责任标准,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二是积极推动劳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进一步加大对劳动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力度,建立健全企业信用评级机制,严厉惩处企业侵犯职工权益的违法行为。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遏制滥用劳务派遣工行为。督促企业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等,保障职工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推进职工普法宣传,引导职工群众学法遵法守法用法。
三是依法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为职工权益代表者和维护者的作用。发挥立法指导、促进协商、监督实施和舆论宣传作用。